时间:2023-02-01 00:37:26 | 浏览:123
2021年7月,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以700至900元的价格将“上头烟油”贩卖给周某某。
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则按王某某事先指使以1200至1400元价格将“上头烟油”转卖给蒋某某。嗣后犯罪嫌疑人蒋某某最终以人民币2000至2200元价格将“上头烟油”贩卖给吸毒人员。
案发后,公安机关在蒋某某处扣押部分“上头电子烟”,经称重为3克,经鉴定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ADB-BUTINACA成分。
2021年10月28日,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对被告人王某某、周某某、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。
检察官表示,2021年7月起,我国决定正式整类列管合成大麻素类精神活性物质,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大麻素类物质,都属于我国法律意义上的毒品,实施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合成大麻素类物质等行为,涉及毒品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据统计,自2021年7月列管以来,嘉定检察院共受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新型毒品案件10件12人,占全部毒品案件的40%左右。
合成大麻素种类众多且该类物质常常被包装成各类形态,以‘小树枝’‘电子烟油’‘娜塔莎’等名称贩卖。一般来说一瓶普通的电子烟油成本只有几十元,然而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添加入普通烟油后,售价往往会翻十余倍。”
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介绍。